最高法于11月27日发布了人民法院反家庭暴力典型案例(第二批),其中一则引人瞩目的案例涉及一名16岁女生,由于未能考入985高校,竟然遭到了父亲的家暴。这一案例引起了社会广泛关注。
基本案情
申请人吴某某(女),年仅16岁,父母离异后与其父亲吴某生活。在2022年的第一次高考中,吴某某考取了一本非985高校,但父亲不满意,要求她必须考取985高校。于是,从2022年暑假开始,吴某一直在家中教授吴某某知识。然而,开学后,吴某不允许吴某某去学校上课。2022年下半年,吴某某的奶奶发现父亲采取了极端手段,包括乱剪吴某某的头发、不让她吃饱饭、冬天让她洗冷水澡,还限制了她与外界的交流,包括奶奶在内。父亲威胁称,如果吴某某不听话,就不提供户口簿,并不协助高考报名。奶奶多次尝试沟通无果后,向当地妇联求助。妇联联合人民法院、公安、社区、教育局迅速展开工作,前往现场进行调查取证。吴某某向人民法院申请人身安全保护令。
裁判理由及结果
人民法院在审查后认为,吴某某有遭受家庭暴力或即将面临家庭暴力的危险,其申请符合人身安全保护令的法定条件。法院在收到申请后六小时内发布了人身安全保护令,裁定:一、禁止被申请人吴某对申请人吴某某实施家庭暴力;二、禁止被申请人吴某限制申请人吴某某的人身自由,禁止虐待申请人;三、禁止被申请人吴某剥夺申请人吴某某受教育的权利。
典型意义
此案中涉及的未成年子女在法律上是独立的个体,享有包括受教育权在内的基本民事权利。父母对未成年子女负有抚养、教育、保护义务。在处理与未成年人有关的事务时,应坚持最有利于未成年人的原则,尊重其人格尊严,适应其身心健康发展的规律。虽然父亲的本意是希望孩子取得更好的高考成绩,但其采取的极端手段却伤害了未成年人的身体健康,违背了其成长规律,严重侵犯了孩子的受教育权。这一案例提醒人们,在表面的“爱”背后,有时隐藏着对孩子的“害”,法律有责任对此类行为做出否定性评价。
此案的裁决不仅具有个案意义,更具有引导性和教育意义,有助于推动社会对家庭暴力问题的深入思考,并强调父母在教育子女时应采取合适的方式,保障未成年人的基本权利。
网友评论
最新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