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近,武汉市一位名叫刘女士的市民向媒体曝光了一桩房产纠纷,她发现所购的185万元新房实际与预期存在巨大差异。
刘女士在三月份购得一套总价185万元的房产,但在本月收房时惊讶地发现,交付的并非她最初选择的那套房。“购房时主要因为希望能够欣赏到江景,但实际交付的房子却位于另一侧,完全看不到江景。”她愧疚地表示。
这处房产位于武汉市白沙洲大道的中建铂公馆K1地块。购房单据显示,她购买的是5401号房,但她回忆说,在看房时并没有看到房门上标注的房号,“5401的门我都没踏进去过。”
购房前,中介张先生曾陪同刘女士两次进入楼栋看房。张先生确认,当初定下的房子确实是可以看到江景的。
然而,购房合同中的楼层房屋平面图却显示,1号房(5401)被标记,刘女士的签字和手印也在旁边。刘女士坦言,当时并没有仔细核对。
刘女士对此感到困扰,但购房的喜悦仍占据上风,她并没有过多考虑。直到收房日,她才惊讶地发现,实际购买的房子并非她所看中的那一套,“我当场傻眼了。”
中介表示是工作失误
刘女士在购房后多次与中介联系,得知工作人员承认了错误,“对,看的实体是5404,我记得。”这让她更加困惑。
为了弄清事实真相,九派新闻记者陪同刘女士再次前往售楼部,寻求进一步解释。
置业顾问周女士表示,她多次向刘女士推荐的是东侧的5401和5402两套房,且她本人也一直陪同刘女士参观的是这两套,“她说她没看,但我说看了,各有各的证据。”
周女士解释称,在第二次看房时,她陪同刘女士的同事确实带刘女士看了5403和5404号房。被问及为何看已售房屋时,周女士称只是顺带看看,“应该主要是去看5402的。”
然而,购房合同中显示的楼层房屋平面图上,1号房(5401)处被标记,刘女士的签字和手印也在旁边。周女士表示,自己没有人带刘女士前去量房,刘女士是自己进去的。“当时还没有到交付标准,门还没有完全上密码锁。”
销售方相关负责人称,置业顾问周女士入行十几年,不可能犯原则性错误,“这个过程我不需要了解很详细,就算是新人入行,也不会把房子卖错了。”
尽管刘女士对此提出质疑,但由于购房手续已完成,销售方表示无法提供退房服务。
面对这一突如其来的困扰,刘女士表示打算将房子转让,并决定通过法律途径追求赔偿。这一房产交易纠纷引发了社会对于购房者权益保护的关注,也引发了对于中介行业的监管呼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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