欢天喜地的烟花绽放,点亮了夜空,为新的一年拉开了序幕。市民们将在这五场盛大的烟花活动中,共同留下美好的新春回忆。
新春·进莞来,以花为媒,东莞迎来了一个花团锦簇的春节,回归久违的“年味儿”。
PART.01 凤岗镇2024年新春音乐烟花晚会活动
时间:2月10日(大年初一)19:30-20:30
地点:凤岗镇一河两岸公园广场
活动内容:助力凤岗镇的百千万工程,打造客侨文化凤岗,提高非遗文旅品牌,进一步推进数字化互联网模式。凤岗镇人民政府将举办凤岗镇2024年新春音乐烟花晚会,为迎接2024年新春佳节的到来,营造喜庆、祥和的节日氛围。
PART.02 “瑞龙迎春,空中嘉年华” 2024年东坑焰火活动
时间:2月10日(大年初一)晚
地点:东坑镇丁彭黄片区(山水新天地)
活动内容:展现东坑乡村韵味浓厚和人文底蕴厚实的2024年春节焰火活动,为市民带来独特的听觉和视觉体验,让人们在欢快的节日氛围中享受烟花带来的美好祝福。
PART.03 2024年大朗镇元宵烟花汇演活动
时间:2月24日(正月十五)20:24
地点:大朗中心公园
活动内容:大朗镇将在正月十五晚举行大型烟花汇演活动,营造欢乐祥和的新春氛围。漫天诗画震撼人心,烟花将照亮四海,共庆传统佳节。
PART.04 谢岗镇2024年烟花汇演活动
时间:2月24日(正月十五)20:00
地点:谢岗广场
活动内容:谢岗镇将于元宵节晚举行银瓶元宵美食嘉年华暨2024年烟花汇演活动。五彩斑斓的烟花将勾勒出新时代高质量发展的美丽画卷,为市民上演一场烟花视觉艺术盛宴。
PART.05 2024年横沥镇烟花汇演贺佳节
时间:2月24日(正月十五)21:15-21:38
地点:横沥镇一河两岸
活动内容:横沥镇将于2月24日晚举办“拼经济·谋发展”元宵烟花汇演活动,通过各项丰富文化活动,共同庆祝传统佳节。
另外,东莞发布通告明确了2024年春节期间的烟花爆竹燃放安全管理要点,包括具体燃放时间、允许燃放的烟花种类以及禁止燃放的区域。市民朋友们在欢度新春的同时,请注意遵守相关规定,确保安全。
燃放烟花爆竹的区域明细:
燃放时间:
农历除夕、正月初一全天,正月初二至正月十五的6时至23时。
允许燃放的烟花种类:
个人仅限燃放C、D类烟花爆竹,严禁燃放A、B类烟花爆竹和孔明灯,烟花爆竹类别以产品包装标识为准。
禁止燃放区域:
莞城街道、东城街道、南城街道、万江街道、松山湖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和沙田镇立沙岛。
各镇区燃放细则:
寮步镇:
燃放区域位于寮步镇石步村东引河河堤,长约500米,不含机动车道,以政府现场指示区域为准。
大岭山镇:
燃放区域设在大岭山镇大岭山湿地公园中心广场,位于距大岭山湿地公园正门口正西方向约300米,不含机动车道,面积约1200平方米,以政府现场指示区域为准。
厚街镇:
燃放区域位于厚街镇文化公园西南角草坪空地,面积约7000平方米,以政府现场指示区域为准。
道滘镇:
道滘镇设有两块燃放区域。一是蔡白村滨江东路与蔡白村上口组北岛环岛路交汇处北侧广场,面积约300平方米,不含道路,以政府现场指示区域为准;二是道滘镇南丫村掌洲岛以掌洲路为界,掌洲路以北空地,以政府现场指示区域为准。
中堂镇:
中堂镇设有两块燃放区域。一是滨河东路卓越浅水湾段区域,长约500米,不含机动车道、非机动车道及人行道,以政府现场指示区域为准;二是滨江大道鹤田段区域,长约500米,不含机动车道、非机动车道及人行道,以政府现场指示区域为准。
茶山镇:
燃放区域设在茶山镇茶山公园内湖边平台,距离茶山公园东门入口往西约200米,面积约400平方米,以政府现场指示区域为准。
石碣镇:
燃放区域设在石碣镇梁家村公园,以政府现场指示区域为准。
高埗镇:
燃放区域设在高埗镇江滨广场,自江滨广场主出入口为起点沿沿江南路往西100米南侧至东江南支流区域范围,以政府现场指示区域为准。
望牛墩镇:
燃放区域设在望牛墩新景路(寮厦南桥—寮厦北桥路段,长度约200米,不含机动车道),以政府现场指示区域为准。
以下镇区可燃放烟花爆竹:
石龙镇、虎门镇、麻涌镇、长安镇、沙田镇(立沙岛除外)、洪梅镇、大朗镇、黄江镇、樟木头镇、清溪镇、塘厦镇、谢岗镇、凤岗镇、常平镇、桥头镇、横沥镇、东坑镇、企石镇、石排镇。
禁止燃放烟花爆竹的地点:
文物保护单位。
车站、码头等交通枢纽。
铁路线路安全保护区内。
易燃易爆物品生产、经营、储存单位和其他重点消防单位安全防护区内。
输变电设施安全防护区内。
医疗机构、幼儿园、中小学校、敬老院。
重点防火区。
饮用水源保护区。
燃放注意事项:
不得向人群、车辆、建筑物、在建工地、树木、公共绿地、窨井抛掷点燃的烟花爆竹。
不得在建筑物内、屋顶、阳台燃放或者向外抛掷烟花爆竹。
燃放烟花爆竹不得妨碍行人、车辆安全通行。
不得采用其他危害人身和财产安全的方式燃放烟花爆竹。
燃放烟花爆竹后应对余烬进行熄灭处理。
不得存放重量超过15公斤的烟花爆竹。
14周岁以下未成年人燃放烟花爆竹的,应当由监护人或者其他成年人陪同看护。
禁止在应急管理部门许可以外的烟花爆竹非法零售点购买烟花爆竹。
处罚措施:
在禁止燃放烟花爆竹的时间、地点燃放烟花爆竹,或者以危害公共安全和人身、财产安全的方式燃放烟花爆竹的,由公安机关责令停止燃放,处100元以上500元以下罚款;构成违反治安管理行为的,依法给予治安管理处罚。
对携带烟花爆竹搭乘公共交通工具,或者邮寄烟花爆竹以及在托运的行李、包裹、邮件中夹带烟花爆竹的,由公安机关没收非法携带、邮寄、夹带的烟花爆竹,可并处200元以上1000元以下罚款。
举报奖励:
任何单位和个人发现违规燃放烟花爆竹活动的,应予以劝阻。经劝阻无效的,可向公安机关、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举报。经查证属实的,按《东莞市举报违法犯罪奖励办法》规定,视情给予举报人奖励。
举报电话:
110(非法运输、燃放烟花爆竹)
12350(非法生产、销售烟花爆竹)
12315(烟花爆竹产品质量问题)
119(火警电话)
燃放烟花爆竹的同时也要注意安全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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希望这五场盛大的烟花活动,为东莞市民带来欢乐和美好的回忆。新春佳节,祝愿大家阖家欢乐,幸福安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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