扩展家庭成员范围以打击虐待罪:稳定同居关系在刑法中的地位

谢肉煲 3个月前 (02-27) 新闻 84 0

随着人民法院案例库正式上线,备受瞩目的“PUA第一案”牟林翰虐待案成为其中一个备受关注的参考案例。这一案例的涉及引发了对于刑法中“家庭成员”范围的审视与讨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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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此背景下,最高法研究室副主任喻海松指出,当前刑法并未对虐待罪所涉及的“家庭成员”范围作出明确的界定。为了更好地保护被害人的人身权利,以及顺应经济社会发展的需求,有必要及时明确这一概念。


值得注意的是,引入“PUA第一案”作为参考案例标志着对“家庭成员”定义的扩展。除了传统的、典型的家庭成员,对于那些与行为人有着共同生活事实、稳定同居状态、并形成事实上家庭关系的人,也应该纳入刑法上的“家庭成员”范畴之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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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一变化意味着,针对处于稳定同居关系中的人员实施虐待行为,包括精神虐待,在情节恶劣的情况下,都可以依据虐待罪进行追究。这对于打击家庭内部的虐待行为具有重要意义,不仅拓展了法律保护的范围,也为司法实践提供了更为具体的指导。


通过引入这一案例,人民法院案例库为类似案件的处理提供了参考,促进了法律的公正实施,确保了受害者得到了应有的保护。这也为社会上更多的稳定同居关系提供了法律上的保障与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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