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长沙市长沙县行政执法局最近作出了一项《简易程序行政处罚决定书》,对一家位于盼盼路777号的图文广告店进行了罚款五十元的行政处罚,
原因是该店在店铺玻璃墙上张贴了一则招工启事。店主戴先生表示,招工启事已贴了5个月,却突然接到处罚通知,感到委屈。
据长沙市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广告亮化处解释,招工广告属于广告、宣传品类型,必须贴在指定区域。长沙县行政执法局泉塘行政执法队表示,处罚依据《长沙市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办法》,戴先生如不服处罚可申请行政复议。
戴先生表示,招工启事并非广告,而是为店铺经营需要,他对处罚感到不满。长沙市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称,招工启事也属于广告,必须遵循相关规定。
此案引发争议,关注焦点在于自家门店贴的招工信息是否应被视为广告。这一问题也曾在广东省高级人民法院的一则行政诉讼案例中得到解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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