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应对我国严峻的水资源短缺形势,促进全社会形成节约用水的意识,中国近日发布了《节约用水条例》(以下简称《条例》),这是我国首部专门针对节水领域的行政法规,将于今年5月1日正式实施。
中国的水资源面临着巨大的压力,人均水资源占有量仅为世界平均水平的35%,水资源供需矛盾突出,水生态环境安全面临严峻挑战。在这种背景下,制定和实施节水法规显得尤为迫切。国家发展改革委宏观院体改所循环经济研究室主任张德元指出,要解决用水粗放、浪费严重等问题,构建起完善的水资源可持续利用体制机制至关重要。
为了实现节约用水的目标,首先需要明确划定用水的“红线”。长期以来,由于用水管理不到位,各地和各类用水主体存在着随意用水、不合理抢占水资源等粗放式用水问题,甚至一些地区还存在违规建设“景观湖”等现象,对全社会的用水安全构成威胁。针对用水总量控制,《条例》明确规定,各级人民政府水行政主管部门应根据用水定额、经济技术条件以及水量分配方案等,制定本行政区域的年度用水计划,以确保用水的合理分配和利用。
除了控制用水总量,还需要合理管理用水强度。近年来,市场上涌现出了许多节水产品,但产品质量参差不齐,尚未形成明确的识别规范。《条例》提出,国家将对节水潜力大、使用范围广的用水产品实施水效标识管理,逐步淘汰水效等级较低的产品,并鼓励对节水产品进行质量认证,以确保消费者能够清晰了解产品的节水效果,从而践行绿色生活理念。
另外,为了更准确地判断用水的多少,需要建立明确的用水计量制度。长期以来,各地存在着无计量粗放用水的现象,这严重制约了用水主体的节水积极性和参与度。《条例》规定,用水应当进行计量,并要求县级以上地方政府加强农业灌溉用水计量设施建设,特别是在水资源严重短缺地区和地下水超采地区,更要限期建设农业灌溉用水计量设施。
最后,水资源的价格机制也将逐步完善。《条例》提出,用水应当实行计量收费,并建立促进节水的水价体系,以确保水价能够与经济社会发展水平、水资源状况、用水定额等相适应。城镇居民生活用水和具备条件的农村居民生活用水将实行阶梯水价,非居民用水则实行超定额累进加价。农业水价将根据供水成本、水资源稀缺程度和农业用水户承受能力等因素合理制定,以保障农业用水的合理利用。
总的来说,《节约用水条例》的颁布实施将有助于推动全社会形成节约用水的理念,促进水资源的合理利用和可持续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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